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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8岁的女子苦追香港名星刘德华12年,不但导致家人倾家荡产,父亲甚至计划“卖肾”,为女儿凑足去香港“追星”的钱。
国内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诸多强势主流媒体,都跟踪报道这件事,诸多记者表示愿意联署向刘德华发出‘请愿书’,请他满足这位中国追星女的心愿。
媒体的动机很明显,希望能够发动全社会的人都来关注这位追星女,帮助她实现“心愿”,由此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爱心”大行动。
刚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我吓一跳,还以为是假新闻,想现在的媒体真是会炒作,真会编故事,同时我也想,如果这事是真的,可真是给刘德华出了一个难题,如果我是刘德华,我会怎么回应这件事?
刘德华的回应让我豁然开朗,同时也自惭形秽,刘德华说,如果他的歌迷利用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的方法与他见面,他绝不理会,他“最憎恶”不孝的歌迷,歌迷的家长也不应纵容孩子的过火行为,呼吁停止这种无理行为,其他歌迷也勿学习。
稍有正常是非判断的人都知道,这完全是一宗病态追星,但当我看到主流媒体竟然都愿意帮助满足这种病态欲望时,我的道德判断一下迷乱了:啊,这个女孩是不是真的很可怜,需要我们伸出友爱之手?
还好这个女孩追的是香港的刘德华,而不是大陆的某位明星,不然我真是想象不出媒体和民众会陷入怎样的一片道德昏迷之中。
我问朋友:“如果我很丑,但我坚持说我自己很漂亮,你会有什么反应?”
朋友是一个理性的人,她说:“你长得怎么样,别人才能看见,你自己是看不见的。”
我说:“我怎么看不见呢,我可以通过镜子看见我自己,既便别人说我丑,但我觉得我很漂亮,我有什么错吗?”
朋友说:“你长得怎么样,不是你说了算的事,这需要别人的检验。”
我说:“我对自己长相的判定,这绝对不需要别人的检验。我可以不管别人怎么判定,但是难道我没有资格认为我自己很漂亮吗?”
去年芙蓉姐姐的事,似乎已经证明了一个人没有资格认为自己长得怎么怎么样,她长得怎么样,那是观众的事情,不是她说了算。
这就是群体的暴力。
但是我还是不服气,真相在我们自己心里,而不是像我们以往所接受的教育告诉我们的那样,掌握在大多数人的手里。
就我和朋友的对话,可以分为这么几个问题:
一个人的长相是不是别人才能看见,自己看不见?
一个人的长相如何是不是最终别人说了算,还是自己说了算?
一个人长得丑,她有没有权利,或者该不该给予她自由,说自己很漂亮?
每个人在内心都有对自己形象的设定,当她照镜子的时候,她可能也会发现自己的真实长相与内心的自我设定有距离,这个时候她会有两种反应,一是发觉自己不如希望的美貌,由此失望、惋惜、自卑。我相信这是大多数人的反应。
晚上打摩的回家,摩的司机七问八问的,问我是否一个人住,为了显示我不是势单力薄,我回答说不是,跟人一起住,他问那是否跟老公一起住,我说是的。他又问我在哪儿上班,哪里人。我心里奇怪他怎么这么多事呢。果然,他接着说,我老婆不在身边,晚上有没空,一起玩,又说他家很近,摩托车几分钟就到了。他那意图已经很显明了,我都忍不住想给他开个价了。没有心思跟他闹,我很平缓的语调回答他,没空。
好在只有几分钟的路程,也都是人来人往的,危险度不高。不过还是感觉到了一个人生活的势单力薄。
一路上我寻思,怎么又招惹出这种事情了呢?有一段时间被黑人骚扰得不耐烦,一个人散步的时候,凡碰到黑人,故意作出拒人千里的样子,免得他们搭讪。
我反思了一下自己的言行,并没有放荡之处,衣着也没有特别暴露的地方,那我看起来很寂寞吗?看起来就是没有老公的人吗?或者看起来性经验很丰富的那种女人?或者看起来像婊子?
想不明白。
原来是奉旨看的,任务下来说,每一期超级女声之后都要有及时的评论。我100个不愿意,感觉意愿被强奸。
看过一期广州赛区的总决赛,水平高低,层次分明。不用坚持看到底,心里就明白冠亚季歌手是哪一位了。
这次看成都总决赛,一开场就把我吸引了,尤其是李宇春,那种激情和感染力跟我的文字真是非常相像。
如果我在台上,我想我只能比她表演得更火爆,更性感,更挑逗。
其实那长长细细的麦克风支架很可以当作一个男人,或者就当作台下的全体观众来抚摩和煽情的。
喜欢李宇春,当然也喜欢周笔畅,这两个长得像TT的女孩子,因为她们的才华和对自己才华的认识,不是因为她们的长相。喜欢、支持她们的女生肯定比男生多。
这两个暧昧的人物,因为性别的模糊,反而性感无比。
我听到女生的尖叫,甚至还有主持人的尖叫。
台上台下都是普普通通的人,可能就是你的邻居,你的同学,你在大街上都能碰到。
台上的人尽情表现自己,努力地唱,投入地演,眼泪哗啦哗啦地哭。我想没有一部电视剧能演到这种深度的真实。
一切都是我们在生活现场常见的,一场巨大的倾情演出的群体秀,包括在电视机前观看地我们,也被邀请进入了这一平凡生活的狂欢。
不是造星运动,不是偶像崇拜。
世界上那么多人,我们能遇见和交往的人那么有限。朋友经常这么感慨,很遗憾的样子。我说,是啊,所以凡是遇见的都应该发生点什么,以弥补对那些从没见过面的人的相思之苦。朋友哈哈大笑。我说,我们之间能认识也很不容易。我看着她,眼睛里故意带点情愫。朋友大惊小怪地,你想干什么。
杨有一个非常女性化的名字。朋友第一次说起他,有一位台湾设计师来了,想认识你,他的名字保证你一辈子不会忘记,杨贵妃。朋友没说完就笑起来了,我也觉得有趣。后来看到他的名片,才知道写法是杨瑰菲。
杨的打扮很有80年代初期的台胞风格,头发光溜溜地梳向脑后,稀稀疏疏,看起来还很精神。白色的西装,金丝眼镜,彩色领带,是80年代的有钱有文化的那种。
杨当然不是20多岁的年轻人,据朋友说他是台湾有名的设计师。我问设计什么,朋友说比如台湾大选时候选人的公众形象什么的。台湾在我的印象中就是一场无止境的社戏,天下大事也无非演戏和看戏,在那里生活的人应该一打开电视就笑呵呵的。
跟杨见面的时候,是晚上。我的眼睛有点近视,再加上咖啡厅黯淡的灯光,让我觉得整个场景包括杨这个人都有点鬼魅。我的身子往后靠,特意拉开一点距离仔细审视了一番已过中年的杨,还是觉得他身上某些地方怪怪的。实在忍不住,就问杨,你的脸我怎么感觉很特别。杨莞尔一笑,你靠近点看。
放纵不是罪恶,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意念。
我有一个朋友,同时谈着两个恋爱,我的意思是,她同时拥有着两个情人,两个都谈得热火朝天,每天短信电话,缠绵悱恻,她告诉我说她还想再找一个甚至更多。我说,你牛,我们老百姓佩服。
我也听说有这么一类男人,经常找妓女,而且喜欢有特色的妓女,为了睡到正宗的少数民族妓女,特地飞云南去嫖。
我这个朋友我是了解的,人温柔多情,至于她怎么同时摆平这两个情人我不知道,但我没觉得她的作为有多么不道德,倒是觉得她在给自己惹麻烦。为什么呢?依她的个性魅力,她的两个情人是会一头栽在她的石榴裙下的,但是我的朋友不会爱上她的情人。她对她的情人都很疼爱,但不是爱情的爱,她对她的情人也都挂念操心,但不是源自情投意合、心有灵犀的挂念和操心。
所以,这样的情人再找一个甚至更多也无济于事,至多让她的生活和肉体变得繁忙,但她的内在依然是寂寞的,寂寞地渴望真爱的来临。
事情的结果往往是,我这个朋友对情人厌倦了,想脱身,却发现很难脱身,对方已经爱上她了,而她呢,又不忍心下手了断,就那样厌烦着纠缠不休。
前不久,有一位女孩子在我的博客上留言说有急事找我,我以为是记者什么的,就加了她的QQ,一聊,原来是这么回事。说实在,我当时真是小小地迷乱了一下。
这位女孩子身在上海,看我们这些所谓的“网络红人”被人起哄被人骂,大概觉得很风光,也想在网络走红,问我有没有捷径,指点一二。
我本来想掉头不理的,这,什么事啊。现在的女孩子怎么这样了呢?就我自己来说,当初出名是万万没有想到的,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洗刷恶名、翻案正身呢?难道她觉得我们这样很荣耀?
我相信,最初的“网络红人”都是被媒体揪出来,迫不得已一夜成名的,我自己就是这样的例子,没想到的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三五天”,就像电视连续剧一样,“网络红人”竟自成系列,不断演绎,不断有新面孔出现。
二月丫头火爆的时候,新浪记者采访我,要我谈谈对这一事件的看法,我说这主要是媒体炒作的结果,当然媒体要能炒作起来,也离不开公众的积极参与。一个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社会,新事物新观念一方面被打击,一方面也被追捧。
但是真会有人积极追求“恶名”,积极博出位、为了吸引眼球不在乎出什么名?直到这位上海的女孩子出现,我一直都不愿意芸芸众生中,可能真存在这么一部分人。
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吧,我发现我的思想观念竟已经落伍了。
今天看英国《卫报》网,里面一篇博客文章说到荷兰东部小镇阿尔梅罗有人做了一个活人图书馆,向市民提供借人服务而不是借书服务。
活人图书馆里可外借的“书”主要是一些特殊人群,比如同性恋者、残疾人、孤儿、吉普赛人甚至政府官员等等,普通人对这些特殊群体自然有好奇心和求知欲,日常生活中很难有机会接触到这样的人,所以呢,花点银子,借来看看也不错。
策划这活人图书馆的人比起新浪,有过之而不及。什么时候活人图书馆也出借明星、名人,肯定会有很多人愿意花银子借来一阅。
不过新浪呢,做的是公益事业,市民们无需办理阅览证、更不花一两银子,鼠标一点,就能借到一位大明星到你的桌面上,任意翻阅她的生活隐私。
所谓Web2.0,互联网信息内容的产生不再来自于编辑记者,而来自于每一个市民。荷兰这位活人图书馆馆长说得就更彻底了,在互联网二代,每个人都是一本书,可供借阅。
博客不就是把每一个电脑前活生生的人电子化为一本书了么?互联网能把一个人上传到整个网络,供人翻阅,所以,整个博客网络,就是电子版的活人图书馆。
说实在,最近这两年我对人莫名地感到厌倦,一直找不到原因,现在好像有点线索了。
虽然现实生活中我与人接触极少,尤其现在,几乎足不出户。但只要我打开IE,一个个电子版的活人就纷至沓来。
我所在的广州是SARS重灾区,关于这种疾病还是我的同学的学生打电话告诉我的,我当时听得将信将疑,不过也没按他提醒的那样去买板蓝根来冲喝,买白醋熏屋子。
后来不断有消息说,城里各大药店都抢购板蓝根,白醋也买不到了,甚至还抢购大米。我想大概这种病真是有点厉害,不然人群怎么会如此恐慌。不过我发现我周围的同事都好好的,一点不慌张,我也没看到我学校附近药店和超市的抢购风潮,街上戴口罩的人也只是零零星星的,大家还是快的快,慢得慢,该干嘛干嘛,所以不管传说中那些人怎么恐慌,我感觉这世界究竟不是那么值得害怕。
后来香港竟然也发现病例了,而且是极为严重的那种,看起来比广州严重的多,光一个小区的一栋楼就感染了几十人,香港当地的电台每天播报,关于SARS这种病情啦,如何预防了等等。竟然也没有受到广州这方面的新闻限制,所以在广州有电视的住户每天都能看到香港那边的疫情发展,而当时内地压根没有媒体对SARS公开报道。我想广州人那时对SARS的恐慌很大部分是看了香港的电视得到了缓解。而且至少也有点心理安慰:你看,香港比我们还严重呢,所以我们广州不是最糟糕的,用不着这么世界末日似的。
我那段时间是没有看电视,不过每天上班都有我的同事告诉我香港那边的疫情。
价值观念的变化,速度接近于光速。就在前两年,做妓女我觉得还是可耻的,做二奶是极端的堕落。但是看看现在的互联网,什么话题最能吸引人的眼球?妓女的话题。什么人的生活最能激起人们的窥视欲?富豪们包养的二奶生活。
在天涯社区杂谈版块看到一篇文章《我是怎样从小蜜变成亿万富姐的》,文章到现在估计还没有连载完,我只看了一部分,就已经被震撼得不行了。
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位山东乡下的女孩子,略有姿色,但是家境贫寒。从小就有一颗不安分的心,渴望大城市,渴望荣华富贵。她的经典的名言是“付出很多不一定就能得到很多,但是一点都不付出可能什么也没有”,还有“女人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爱,就要拥有很多很多钱”。她委身于一位港商,来到了广州,此后又进入广州某知名电器品牌集团,凭手段做了集团董事长的秘书,后来成了他的二奶,处心积虑要让这位身子已经半截在棺材的董事长,在遗嘱中能写进她的名字。
我不知道这篇文章是否完全的纪实,但是很多细节写得很逼真,我想不能全信,至少部分真实。让我震撼的是这篇文章女主人公思想观念的蜕变:作为一位身受孔孟思想浸染的儒家女子,在生存面前,利益面前,根深蒂固的传统道德品质,其实不堪一击。